商务部日前印发《对外贸易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明确“十二五”时期,我国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%左右,到2015年达到约4.8万亿美元;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%左右,到2015年达到约2.5万亿美元。
目标低于此前年份的增速
记者注意到,商务部提出的两项10%的增速目标均低于近几年的实际增速。对此,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制定发展目标,既要考虑历史基础,又要兼顾未来空间;既要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,又要兼顾效益和结构。
“按照这一思路,我们在充分考虑‘十一五’时期外贸发展速度(进出口年均增长15.9%,其中,出口15.7%,进口16.1%)和‘十二五’时期严峻复杂的外贸发展形势基础上,遵循‘积极稳妥,留有余地’的原则,制定了上述进出口增速。目标体现了外贸发展必须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基本要求,也有望高于全球货物贸易平均增速。”上述负责人指出。
除了整体的增速目标外,《规划》还提出,要争取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,发展空间布局更加完善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的目标。具体看,要加大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产品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比重;加快对新兴市场布局等。
对“十二五”时期国内外的形势,《规划》分析,未来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,保持平稳发展的难度增大。外贸将面临世界经济增速放缓、贸易保护主义抬头、主要货币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、我与不同类型国家的竞争加剧、经营成本全面上升、外贸结构调整难度加大等挑战。
降低部分生活用品进口关税
据了解,这一《规划》是我国首个外贸专项的五年规划。自2009年10月,商务部决定编制该《规划》。在几经修改、广泛征求意见、送审批复后正式印发。其目的在于促进“稳增长、调结构、促平衡”等三项中心工作,促进“十二五”时期我国外贸平稳较快和可持续发展。
《规划》明确了外贸发展的主要任务,包括六个方面,共计17项,即稳定外贸增长、调整贸易结构(出口产业和商品结构、经营主体结构、贸易方式结构)、促进贸易平衡、优化空间布局(国际市场布局、国内区域布局)、推进基地、平台和网络建设(转型升级基地、国际商务平台、国际营销网络)、推动“走出去”带动贸易。
在外贸发展的保障措施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了八项措施,即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、完善涉外财政税收政策、完善涉外金融政、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、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、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、加强外贸人才培养工作等。
记者注意到,《规划》明确,将研究推动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改革,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。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、关键零部件、先进技术设备的进口关税,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等。